扬州广陵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任新一届人民陪审员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3-25 浏览次数:572
本网扬州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面向全社会,采取推荐和本人申请的形式,由广陵法院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经资格审查,征求司法局意见,确定45人参加区人大组织的人民陪审员任前考试。
参加考试的人选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体现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50岁左右,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广陵法院党组对本次招考十分重视,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认真审核,严格依照程序筛选,确保了人民陪审员选任、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