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宁法院针对部分干警工作中存在纪律松弛、形象败坏、作风虚浮、办案拖拉、学风懒惰等问题,开展作风整训活动。此次整训活动要求全院干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兴崇尚实干之风,兴公正廉洁之风,兴为民司法之风,兴学习钻研之风。

 

自警自律。要求该院干警应当时刻都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自我反省,自查不足,严守法纪,维护形象,从小事做起,不取不义之财,不取不当之利,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

 

公正廉洁。要求该院干警必须在自己的操守、学识、能力、素质、举止等方面练好内功,严于律己,把自己打磨成为一个精通法律、公正司法、敬法慎独、廉洁正直的法官,以此赢得民众对法官的尊重和对法律的信仰。

 

端正作风。要求该院各项工作,不得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而是要确立责任比能力更重要,现场比会场更重要,实干比表态更重要的思想,要把务实形成风气,形成习惯,形成规矩。使每个干警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把时间放在钻研案件上,让不愿干事、不敢干事、不会干事者失去市场,腾出位置,营造良好的干事环境。

 

博学多思。要求该院干警,树立学习就是工作,就是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使命的思想。破除认为不学习照样能够干好工作的想法,那种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态度,那种借口工作忙不学习或者敷衍了事的做法,要求干警每天至少抽出一小时钻研业务,学习法学理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位干警,促其提高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