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开展“双整顿”四抓四到位
作者:赵永祥 发布时间:2008-03-24 浏览次数:756
本网盐城讯:阜宁法院根据省、市法院关于开展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审判作风“双整顿”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深入动员,为确保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坚持做到“四抓四到位”:
一是抓学习,思想认识到位。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院《关于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个别审判人员在庭审中接听电话、抽烟等严重违反庭审纪律情况的通报》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从通报的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全院开展“庭审作风非小事”大讨论,每位干警联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在部门会议上进行交流,确保从思想深处受教育,时时处处以《法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是抓排查,找准问题到位。该院根据最高院通报的庭审纪律方面的问题,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列举了审判纪律、审判作风方面可能存在的开庭程序不规范、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着装不统一、态度不严肃、言语冲撞当事人、酒后开庭、随意离开审判席、开庭接电话、在法庭上抽烟、喝水等与做庭审活动无关的事等十种不文明不规范现象,由干警对照进行自查自纠,人人过堂,深刻查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部门进行集体排查、干警之间相互进行排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解剖原因,深挖根源。对个性问题责成相关人员予以改正,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三是抓监督,教育整改到位。该院成立了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成立专门的督查组,不定期地深入到各审判办案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对干警的司法行为、司法礼仪、纪律作风进行督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走访群众,召开当事人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坚持“严”字当头,动真碰硬,对专项整顿活动开展后,仍我行我素,作风拖拉散漫,违反庭审纪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重处一起,轻则诫勉谈话,重则待岗、辞退,铲除不文明、不规范行为滋生的土壤。
四是抓规范,落实制度到位。该院以刑庭被确定为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为契机,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幅射带动作用,在全院推广刑庭的规范化做法,出台了《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规范制度入手,重新修定了庭审纪律等多项规章制度,将庭审纪律、法官十三个不得有和省高院“六条禁令”等各项纪律制度制作成板块公布在各审判庭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合议庭成员有开庭着装不规范、接听电话等违纪行为的,将严格追究审判长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取消部门和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建立健全以规范庭审作风,严肃庭审纪律为重点的长效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