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四项措施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
作者:江都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3-24 浏览次数:578
本网扬州讯: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法院廉洁司法水平,弘扬司法正气,江都法院以重点开展四项工作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对活动开展意义的认识。每月确定一个教育主题,围绕开展一次教育活动,在全院展开大讨论,使全院干警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二、加强领导,强化落实。院党组决定成立由院长叶跃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督查、宣传等工作。
三、搞好结合,实现突破。把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和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力求在工作作风、审判作风、纪律作风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四、内外监督,齐抓共管。营造内外监督的大环境,一是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有效地开展部门领导对干警以及审判长对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廉政监督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部门干警的相互监督工作。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广泛接受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