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市虎丘区法院严格树立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为提高审判工作水平服务的总体目标,紧密围绕审判实践“三个并重”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快了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步伐。

一是提高学历与提高能力并重。摒弃学历教育混文凭的做法,对取得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的干警(含在读)安排调研任务,鼓励其将在大学课堂上学到的知识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完成高学历教育的干警尽量安排到审判一线岗位。

二是理论知识和审判业务并重。采用聘请法学专家授课和资深法官授课结合的办法,提高业务培训对提高审判水平的针对性。同时倡导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理念,完善学习机制,营造学习氛围,不断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

三是授课学习和业余自学并重。以开展读书交流、法官专题讲座、审判热点探讨等形式,鼓励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知识,开展司法调研。对学习成绩和效果突出的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并树立为学习典型鼓励大家的学习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