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被命名为“省文明行业”
作者:左言军 姜怀友 发布时间:2008-03-24 浏览次数:659
本网淮安讯:在刚刚结束的2005-2006年度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中,涟水法院被江苏省文明委命名为“2005-2006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
2005年以来,该院在获得“2003-2004年度淮安市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坚持“学习、公正、廉洁、高效”的法院精神,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总体目标,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明确目标。该院专门成立了文明办,抽调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提出了“确保2006年底蝉联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7年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的总体目标,并研究制定了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认真落实了各项创建措施。
二是教育先导,规范行为。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要讲政治、树正气”、“做一名好法官”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规范审判、办公和业外行为,有效提升了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
三是典型引路,广泛参与。该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全国“法官十杰”等先进人物的事迹,并开展“党员先锋岗”评选和竞赛活动,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注重督查,奖惩兑现。该院专门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查组,对全院干警遵守规章制度、遵守司法礼仪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形成了督查、通报、奖惩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
该院2005年被江苏省高院评为“全省文明法院”;2006年被市纪委评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并蝉联了“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2007年被省综治委、省高院、共青团省委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并被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级机关工委等九部门联合评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