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泰州海陵区法院高度重视庭审规范化建设,于近日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庭审行为,创建文明示范庭”活动,明确由纪检监察、政治处和审管办三个部门相互配合,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审判管理三个方面入手,严格规范庭审行为,切实改进审判作风。

一是将创建“文明示范庭”活动与“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庭审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政治处和审管办配合,不定期地组织对庭审活动和办公活动进行抽查,重点是对庭审时法官与当事人和律师的关系等涉及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问题进行监督,对发现问题的庭室和个人一律严肃处理。

二是将创建“文明示范庭”活动与“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庭审过程中的审判作风建设。由政治处组织实施,集中学习最高院相关通报的内容,对照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查找在庭审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官行为规范的行为,并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庭审纪律执行不到位的法官先行轮岗,仍然不规范的调离工作岗位。

三是将创建“文明示范庭”活动与争创“人民满意法院”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庭审的审判管理。由审管办具体实施,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处对全院法官进行庭审观摩交流,对各法官在庭审能力、庭审行为规范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评,并按庭室为单位评选出院文明示范庭,予以命名表彰。凡没有被评选为“文明示范庭”的庭室,一律取消“人民满意庭室”的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