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审监庭四项措施迎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
作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3-20 浏览次数:741
本网扬州讯:随着
一、针对积存案件加大审理力度,切实做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实施前的案件审理工作。邗江法院审监庭充分重视民诉法修正案实施前的案件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积存的申诉复查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积存案件审理完毕,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实施后的审判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针对职能转变加强调查研究,切实保障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顺利实施。民诉法修改后基层法院审监庭的职能面临着转变,邗江法院积极着手进行调研,为上级法院的决策献计献策。
三、针对再审提级强化审判管理,切实推进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实施后案件质量的提高。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实施后,大量再审案件由于上提一级由中级法院审理,邗江法院审监庭的工作重心也从审判监督转到审判管理,从源头上解决案件质量的问题,保障一审案件的质量稳步提升。
四、针对案件减少主动协助民商部门,做好案件的分流工作。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实施后,基层法院再审案件将大幅减少,为此,邗江法院审监庭主动承担民事审判部门的部分案件,积极安排人员做好民事部门分流案件的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