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建设和谐法院是人民法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洪泽法院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基本目标,找准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五个着力”建设和谐法院。

一是着力服务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和谐。树立正确的维护稳定观,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的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开展“平安洪泽”“法治洪泽”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把妥善化解矛盾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创新纠纷解决方法,尽可能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支持监督功能,为依法行政提供司法保障;树立正确的司法权威观,加大力度、狠抓执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

二是着力规范管理,积极凝聚人心共创和谐。进一步加强决策、审判、队伍、行政四项管理,努力探索建立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改善院容院貌,美化、亮化机关工作环境,为法官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场所;增加法院装备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规范卫生、值班、车辆管理制度,使机关管理日趋正规。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在精神文化层面,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团结和谐、廉洁规范、争先创优”新时期洪泽法院精神,用全国模范法官张贵银、省优秀法官李锦俊等身边典型引导干警培养具有高尚人格、高超素养、高雅情趣的现代法官队伍,展示和谐法院风采。在法庭装饰层面,坚持刑事审判庭体现威严、民事审判庭体现平等、行政审判庭体现和谐、少年审判庭体现关爱、立案场所体现为民,力求发挥法院建筑的最大“文化力”。

三是着力增强素质,强化队伍建设构建和谐。以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为目标,坚持人才强院战略,确实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深入推进学习型、健康型法院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将人力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变为现实的人才优势。强化法学研究、庭审驾驭、文书制作、计算机运用、语言表达等司法能力的岗位大培训、大考核,努力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技能。强化司法廉洁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立案、审判、执行等不同环节,以及交友、娱乐等业外行为,逐步构建一套严以律己不想为、严肃查处不敢为、严格防范不能为、有效激励不必为的防范体系。

四是着力司法关怀,落实司法为民营造和谐。依法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规范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继续巩固、完善立案大厅的功能,完善网上立案、法庭与法院机关“双轨制”立案、健全便民诉讼网络,为群众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加强诉讼指导,推行诉讼风险告知、举证指导,使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程序、诉讼结果和诉讼风险,更好地行使诉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积极开展申请执行人紧急救助、刑事特困被害人国家救助、信访终结案件信访人救急资助等工作,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是着力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司法效果维护和谐。自觉把人民法院的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严格执行常委会的决定,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重视与代表的联络、增进与代表的沟通,以此推动和促进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优化司法环境。强化诉讼中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司法实践中,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结合起来,将对党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统一起来,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地审理、执行各类案件,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