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四个结合”积极开展专项整顿活动
作者:储祥辉 发布时间:2008-03-19 浏览次数:769
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推进省高院开展的“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和盐城中院开展的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审判作风“双整顿”专项教育活动,东台法院坚持四个结合,不断强化干警的审判纪律、审判作风意识,积极发挥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法院的示范作用。
一是坚持将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与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相结合。在省高院和盐城中院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通知下发后,该院通过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在认真总结争创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法院经验基础上,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及时组织干警学习各级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对照规定和要求,认真查摆问题。
二是坚持将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与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相结合。该院党组要求要通过在全院各审判业务庭、执行局和人民法庭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并将创建活动扩展到全院各部门,从而将专项教育整改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进一步激发全院尤其是各审判业务部门在廉洁司法方面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
三是坚持将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与司法形象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为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今年开展“司法形象提升年”活动。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以开展“司法形象提升年”为契机,切实改进审判作风,全面提升社会形象,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
四是坚持将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该院一方面严格按照专项教育整改活动要求,一着不让抓集中教育,抓自查,抓整改提高,另一方面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遵守审判纪律与端正审判作风的意识,找准庭审纪律与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并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广大法官加强职业修养,注重着装仪表,约束举止言行,维护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