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为规范法院公告管理工作,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工作效率,苏州市金阊区法院认真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公告管理的文件及相关精神,将公告管理全部归口到研究室,严把 “四个统一”环节,实现了该院公告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一年来,全院公告管理没有发生一起差错。

一是统一管理。金阊法院对公告的格式和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了相应制度,明确了公告的要求,杜绝了因公告格式、内容混乱给法院管理和当事人诉讼带来的不便。

二是统一移送。承办人打印好公告后一律交研究室登记,再统一报送省高院宣传处,避免了公告遗失情况的发生。

三是统一刊登。公告移送后,由省高院宣传处按照正规程序负责刊登,再由研究室统一转交各部门承办人。

四是统一期限。对需要扣除公告期期限的,由各承办人报审判管理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扣除公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