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着力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 加大追赃力度
作者:杨青 黄海南 发布时间:2008-03-18 浏览次数:614
本网淮安讯:洪泽法院多年来始终坚持惩罚与保护并重原则,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坚持“退赃从宽、多退多宽、少退少宽、不退不宽、严惩不贷、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退赃的态度和数额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极大地调动了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赃积极性,该院审理涉及被害人较大损失的案件,基本上能够退赃到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图为刑事法官将一起诈骗案件中被害人被骗数万元损失一次全部追赃到位后,发还给被害人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