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三项举措推动法制宣传工作
作者:周建华 发布时间:2008-03-17 浏览次数:655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采取三项有力措施,调动全院干警进行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推动法制宣传工作,努力为法治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一是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宣传法制工作积极性。该院出台的宣传工作意见规定,全院干警每人每年必须有一篇以上法制宣传类稿件在报刊上发表,完成任务情况将与干警个人业绩考评和评先评优挂钩。专门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的院办公室要确保宣传工作得分在盐城基层法院中名列前两名。
二是将与东台电视台联办的《东台法苑》栏目作为宣传法制和法院工作的主阵地。要求全院各职能庭、局和人民法庭每年在该栏目中必须报送3篇以上的“案件传真”文字稿件,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展示东台法院新形象。
三是举办法制讲座。该院要求各职能庭、局年内必须到有关单位举办1期法制学习班或1次法制讲座,派员参加院里统一组织的上街、下乡法制宣传4次,各人民法庭在辖区组织4次以上的法制宣传。同时,职能庭、局要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书面提出司法建议,加快法制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