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三个结合”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作者:赵大勇 发布时间:2008-03-17 浏览次数:694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高度重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确立“议案提议件件是重点”的办理思想,今年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交办会后,迅速组织布署,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在办理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与提升自身良好形象相结合。
对议案提案逐件进行疏理,并安排落实,做到4个明确,即分管领导明确、承办庭室明确、承办人员明确、办结时限明确,保证办理的效果;及时与提案人、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消除和化解提案议案所涉案件或事项给法院造成的负面影响;通过个案查找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将提案议案的办理当作全面提升法院良好形象的契机。
二是与积极寻求理解支持相结合。
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准确把握他们的真实意图,在办理中真正做到有的放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感受对个案的处理,让他们了解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消除他们因不了解不熟悉法院工作而产生的误解,同时接受他们的监督;在具体工作中主动征求和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求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三是与服务地方中心工作相结合。
通过提案、议案发现法院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进和加强,提高法院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主动为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为他们出谋划策,更好地服务于地方中心工作;认真研究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新观点、新思路和新方法,把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法院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动力,为推动地方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打造平安滨海、法治滨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