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人前动手丈夫丢面子 十年夫妻闹离婚
作者:赵建峰 镇永娟 发布时间:2012-08-08 浏览次数:334
夫妻间本应和睦相处,好好协商。但是妻子在双方争吵时总是时不时地对丈夫动手,甚至在外人面前也是如此。丈夫难以接受这种生活遂向法院提起离婚。
如东男子黄某与妻子缪某在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刚开始妻子缪某觉得丈夫的工作不好,遂让丈夫一年间换了五次工作。为此,丈夫曾小有意见。后来黄某的工作到了苏州,逐渐做到了公司的中层管理。但两人间的感情却逐渐生出了间隙。妻子因为看到丈夫手机上的暧昧短信,便逐渐怀疑丈夫是有外遇了。为此,夫妻间多次发生争吵,并且妻子数次向丈夫黄某动手。2011年丈夫遂生出离婚的想法,但经人调解,最终在10月11日妻子当着众人的面写下了再不动手的保证,并同意好好相处。熟料到了2011年10月17日妻子缪某再次来到丈夫苏州的工作单位,并且当着丈夫黄某领导和职工的面了打了黄某一耳光。丈夫对于妻子的动手甚感没有面子,认为影响了自己在同事心目中的形象。其后,两人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联系。今年5月份丈夫黄某起诉到如东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
如东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黄某夫妻结婚已经十余年,有较好的感情基础,两人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共同奋斗才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虽然两人在沟通方式上有一些不协调,但是只要认识到各自的问题,完全能够改正和好。不能在遇到问题时就只想到通过离婚解决问题。最终法院没有支持丈夫黄某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