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又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件的日子。与往日不同的是,这次研究的一起刑事自诉案件是由人民陪审员徐建华建议提请审议的,这样的事在该院已有多次。这是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的结果。

该院审理的张某诉李某刑事自诉人损一案,在合议庭评议该案时,对双方的责任适用法律和定罪量刑问题,人民陪审员按照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审议讨论。经该院院长同意,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采纳了徐建华的意见。该案判决后,双方均表示不上诉。

去年以来,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命了25名人民陪审员,经专业培训后依法参与法律规定的案件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其作用,该院出台相关文件,落实有关待遇,放权于人民陪审员,保障他们权利和义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