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增进理解,监督就是支持”理念,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切实增进了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现了人大与法院监督与支持的良性互动,有力地促进了自身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前不久,该院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被徐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政法标兵单位”。

转变观念 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请监督

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中,该院积极转变观念,始终坚持在增强工作主动性上狠下功夫,通过充分发挥联络部门的职能作用,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请监督,受到了人大的高度评价。新沂人大副主任孙传金曾这样评价:“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历经了三个阶段,即由当初的不愿接受监督发展到被动接受监督,再到现在的主动邀请监督。这充分说明了法院的思想观念在转变,法院的人大意识和监督意识在增强”。在自觉增强接受监督主动性的同时,该院还不断加强接受监督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为切实推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注重实效 让监督成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该院在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将接受监督作为促进自身发展的推动力。为有效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该院在办理机构、办理期限和办理程序等方面健全了长效机制,并坚持院长亲自批办,专人负责答复,始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如有的代表提出加大案件宣传力度,促进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的建议后,该院高度重视,通过与《新沂新闻》联办“法治同行?和谐相伴”栏目,定期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报道,同时还选择具有宣传意义的典型案件深入到农村、社区、中小学等,进行现场开庭,收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受到了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有效化解工作难点,该院还坚持专题汇报制度,主动争取人大支持。如在清理执行积案中,该院就涉府涉村案件执行情况向人大作了专题汇报后,人大高度重视,专门集中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召开了该市16个镇镇长、市直5个涉案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等,帮助查摆困难,分析成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条建议。人大的倾力支持,有效地促进了该院执行工作。截至2007年底,该院共执结涉府涉村案件156件,标的额达642.78万元。

拓宽渠道 让监督更全面更有效

为更好地做好接受监督工作,该院还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丰富接受监督形式。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络,在积极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和视察法院的同时,还不定期组织院领导走访人大代表,倾听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人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不断提高陪审员的参审率。2007年以来,该院32名陪审员共参审案件716件,参审率78.5%,结案率100%,且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缠诉案件。主动为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赠订《人民法院报》等报刊,让人大领导和代表们及时、全面了解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切实增强监督的时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