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让老百姓的消费能力不断增长,但随之而来,消费者与提供服务的商家之间的各种纠纷也越来越多。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与苏州工业园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设立消费纠纷合议庭,专门处理涉及消费纠纷的案件。充分发挥法院在诉讼调解与社会纠纷调解对接工作中的司法优势,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案件,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园区法院消费纠纷合议庭由园区法院法官和从园区消保委选定25名干部担任的人民陪审员组成。消保委以人民陪审员的方式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等工作,有利于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消费者可以将纠纷提请消保委核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园区法院受理消费纠纷案件前、受理纠纷后和庭审过程中,可分别通过移送、委托、邀请等方式,使消保委及时参与到案件的调解工作中。消保委对核查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件,调解不成的,将全力支持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园区法院将移送或委托消保委调解不成的案件,经审理后将判决结果及时通报给消保委;在审理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可发送司法建议提请消保委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或充实。同时,园区法院与工商局、消保委将围绕提高辖区基层消保组织实务能力共同制定培训和指导计划,由法院选派审判业务骨干,选定消保法规、司法解释、调解实务等培训内容,以提高消保人员实际工作能力。

园区法院以设立消费纠纷合议庭的方式,为及时、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新的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