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举办首届“五好法官”表彰大会
作者:李子龙 发布时间:2008-03-13 浏览次数:710
开展“五好法官”评选活动,目的是充分调动全县法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推介法官在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和理解法官的工作,提升法官的公信度。本次评选活动,是在民主评议推荐10名提名候选法官的基础上,经过社会公示、群众投票、评委评审等程序后,最终评选出5名“五好法官”法官。
赣榆法院院长顾长洲在致辞中表示,这次评选出的“五好法官”是赣榆法院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先进典型,全院干警将以他们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创造优秀的司法业绩。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法院将按照“审判工作有新提高、司法改革有新进展、队伍建设有新气象”的要求,通过审判职能的发挥,落实司法为民,为县域经济的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海向获表彰的“五好法官”表示祝贺,并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必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承担十分繁重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形势的发展,人民的需要,党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希望法院干警振奋精神,勤奋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县委“三年跨入苏北五强,五年逼近全面小康”奋斗目标、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中院院长范群认为赣榆法院开展“五好法官”评比活动是树立典型、表彰典型的一种很好的形式,群众的评选也是对法官工作的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希望全体干警以先进为标杆,向先进学习,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审执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为全市经济的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要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积极落实全市法院“制度落实年”活动要求,从群众反映强烈、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强化司法作风,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地方。三是要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合理调配司法资源。大力加强基层法院建设,面对人少案多的困难,干警要发扬甘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