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跟踪督办促进司法规范 三起投诉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作者:赵正辉 任国骅 发布时间:2008-03-12 浏览次数:967
本网无锡讯:近期,无锡中院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在审案件的控告投诉,经梳理对此类案件进行了事中跟踪督办。通过监督活动消除了控告投诉人的控告疑虑,致使三起案件的控告投诉人息访息诉服判。
2007年8月,张某在一劳动争议案未决前,就对一审审理程序与法官在审理中的行为采用一信多投的方式提出控告投诉,一审裁决后张某的情绪变得更加激动。无锡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待张某过程中,根据职能与职责,积极引导其行使诉权,并在张某提出上诉后,申请对该案的二审进行了事中跟踪督办。参与督办的人员出席旁听了该案的证据交换、开庭和合议评议案件的活动,并作了旁听记录。张某在亲自目睹了督办人员出席旁听证据交换、开庭两项审判活动基础上,再得知督办人员还对合议庭评议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后,情绪与态度基本趋于平和。因此,其在二审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未对裁判结果与控告投诉的问题提出异议。
近来,无锡中院纪检监察室发现,在案件受理的初期或审理期间,案件尚未实体裁判,甚至承办法官根本未与当事人谋面之时,当事人就已经连续以信访方式向上级法院、人大、纪委、政法委、政府或者检察院等多个国家机关投诉承办法官执法不公,所反映的内容绝大多数为主观猜测或合理怀疑。当事人还利用新闻媒体、杂志网络等途径反映问题,试图动用社会一切力量给法院施加压力。
对此,无锡中院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跟踪督办。采用告知控告投诉人,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控告投诉问题所涉的在审案件通过出席证据交换、开庭、合议庭评议案件等活动的旁听,对审判活动实行全程监督。通过跟踪督办,促使案件的审理活动更加依法、严谨、认真和规范,促使承办法官进一步讲究庭审技巧与艺术,促使承办法官为平息矛盾自觉考虑调解措施、即时清结,或为判决生效后的执行等打好基础。跟踪督办促进了司法规范,还原了公正审判,同时,还提醒当事人相信法律和法官,不要滥用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