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积极探索改革法官人事评价机制,将法官业绩考核作为评比选拔优秀法官、晋级和提拨的依据,初步形成了重实绩、重能力、重形象的干部选拔评优导向,对审判工作发挥了积极所引导作用,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全院干警、上级法院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一是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该院制定了《法官业绩及非审判人员实绩考核评分办法》,对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人员侧重不同重点,进行科学的分类考核。在评价标准上,集体的成绩以单位在市中院指标体系中不低于平均指数为标准,个人的成绩以本部门人均完成办案数或人均任务量为基数,使不同部门人员的审判业绩和工作成绩均能够得到合理反映,避免了不同业务部门、不同业务量的不可比性。对具有共性的综合性指标,在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拔。二是建立健全业绩档案。该院还注重法官业绩档案的建立和健全,使法官业绩考核具有连续性和说服力。审管办每月通报审判人员办案质效指标、定期公布复查案件情况,综合部门定期通报完成任务情况,对所有涉及工作考核的内容都会由专人及时记入法官业绩(非法官工作成绩)档案,作为干警考评的依据。三是以业绩选拨人。该院在优秀法官、先进集体评选等重要活动中,在以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党组意图为重要参考因素的同时,明确以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将业绩考评实绩的比例设定为总成绩的50%,使审判实绩突出人员在竞争中占有优势、得到肯定。近两年来,该院先后提拔11名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正科级、12名法官为副科级、6名工作实绩突出的同志走上中层领导岗位,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