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相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好“两类案件”,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妥善审理好严重侵害妇女身心健康的刑事犯罪。对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2008年以来,共审理了两起强制猥亵妇女案,7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20071025日晚,被告人洪业洲等人以邀被害人葛某某吃晚饭为由,将被害人葛某某诱骗至苏州市相城区东桥镇大寨河小宾馆0278房间,采用语言威胁、暴力殴打等手段,对葛某某进行猥亵。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对被告人洪业洲作出有期徒刑二年的判决。

二是妥善审理好离婚案件。指派经验丰富、品德高尚、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对离婚案件,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尊重妇女的合法意愿,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等方面依法给予照顾。2008年以来,已审结66件离婚案件,判决准许离婚的20件。对于双方感情基础尚好、未达完全破裂的,为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判决不准离婚的46件,更好地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