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精心执结工伤案 老上访户息访
作者:钱晓龙 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8-03-06 浏览次数:628
本网镇江讯: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精心执结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为申请人李某一次性讨回15年伤残费,“访龄”10余年的李某终于息访。
李某1992年11月到原丹徒县塑料五厂工作。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慎重确定执行思路,制定执行方案,实行阳光执行。执行人员查明被执行人已濒临破产,已无履行能力,在查清该企业为姚桥镇大东村办企业后,迅速与姚桥镇政府和大东村村委会联系,协商妥善解决的办法。同时,执行人员多次召集村委会和申请人商谈,力促和解。后经过法官多方工作,申请人和村委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该村委会一次性补偿申请人6万元,申请人不再主张与其工伤有关的任何权利,也决不再上访。至此,该案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