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四项措施提升法官能力
作者:陈广春 发布时间:2008-03-05 浏览次数:598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滨海法院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工作思路,把提升法官能力作为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举措,坚持四项措施,强化审判管理,全方位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实行案件剖析质评制度,提高法官业务学习能力。该院坚持每月一次对当月发改案件、投诉案件,由审管办从法理和实务进行深刻的剖析质评,通过剖析质评,使全体审判人员从中吸取教训,防范失误,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进一步促进法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新的司法解释,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的调研力度,以此提高解决化解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二是实行裁判文书评比制度,提高法官裁判说理能力。该院制定《裁判文书评比办法》,规定每月开展一次裁判文书评比活动,院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评比活动领导小组,从裁判文书的格式、表述、说理、法言法语,引用法律等方面,由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对所有裁判文书进行评审,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评比结果,并将优秀裁判文书制定上墙,公开展评,以此调动和促进法官自觉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实行审判委员会听庭制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该院要求审委会委员每月听庭一件案件,听庭考核分为庭审形象、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庭审小结、庭审调解五个方面,采用百分计进行打分。审管办及时将委员听庭的考评结果归入法官审判业绩档案。对于庭审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由院领导组织审委会委员现场点评、分析、讨论、从而提高法官的司法审判技能。
四是实行法官业绩考评制度,提高法官增强质效能力。该院坚持每月一期的审判质效数据通报、案件质量定期抽查情况通报、审执案件归档情况通报等,每月定期对审判人员审执质效考评指标数据进行排名通报,鼓励审执人员自加压力,加快节奏,多办案、办好案,真正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赛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