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三个强化”整肃审判作风
作者:王驹 发布时间:2008-03-05 浏览次数:689
本网扬州讯:为切实贯彻落实最高院通报和省高院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法官庭审行为,宝应法院提出“三个强化”,狠抓审判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部门为单位,认真组织审判作风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最高院《关于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个别审判人员在庭审中接听电话、抽烟等严重违反庭审纪律情况的通报》、《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相关文件,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官职业道德修养,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审判作风问题是事关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大事,从而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排查整改。要求各部门对照西充法院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查找本部门在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展开讨论和自查,形成内容详实、总结深刻的自查报告。在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庭审检查力度,进行一次针对性集中整顿,及时纠正庭审中的不规范行为,对于违反庭审纪律、审判作风恶劣及其他有损司法形象的行为,严加整治、坚决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庭审活动开展经常性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强化监督,长抓不懈,促进审判作风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