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庙头法庭三项措施提升调解案件兑现率达八成
作者:韦立乾 张艳 发布时间:2008-03-05 浏览次数:698
本网宿迁讯:沭阳法院庙头法庭为防止有的当事人钻法律空子,使法院的调解成为“空调”、“白调”,使权利人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该庭采取三项得力措施,提升了调解案件兑现率。去年以来,该庭调解结案266件,兑现219件,兑现率达82.33%。该庭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全省最佳人民法庭。审判员覃卫东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诉调对接先进个人”,被宿迁市委、市政府授予宿迁市“十佳政法干警”。
一是财产保全保障调解兑现。立案前,该庭即告知当事人诉讼的风险,可能因义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造成执行不能,使当事人在起诉前就寻找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去年以来,诉前、诉中、调解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达136件,调解后兑现率达95.6%。今年1月20日,陈某诉李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陈某起诉后,立即提供财产担保申请法院查询、冻结李某的银行存款,在开庭审理前,该庭依法冻结李某在某镇邮政储蓄所存款58000元,庭长周伟主持该案调解后全部兑现调解协议。
二是倾心调解促进调解兑现。人民法院的调解是一件既严肃,又要讲究调解艺术的工作。法官不仅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更要考虑调解方案的可行性,使调解落到实处。客籍大学生审判员覃卫东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年来,一贯热衷于调解工作,他审结的各类案件数一直在全院办案人员中名列前茅。2007年,调解结案188件,兑现率达89.6%。今年1月,他审结徐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时,双方对婚内财产的数额产生争议,双方都找了亲友对各自的主张作证,在肯定或否定证据都不很充分的情况下,他先后八次采取“背靠背”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开始,双方当事人都认为他偏向对方,对他产生一些误解。在他诚心调解后并当庭兑现10000元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都如释负重,都夸覃法官为他们办了一件好事。
三是联动调解协助调解兑现。审判实践中,该庭不仅是法官在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的全程进行调解,而且发挥社会调解网络的作用,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该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妇联、司法、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信访、村组干部、双方亲友等参与调解。该庭辖区内贤官镇杨某某与陈某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调解协议达成后,义务人迟迟未按协议履行,权利人杨某某意见很大。为了使该案顺利执行,承办人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村领导参与调解。通过权利人所在村的村支部李书记、义务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张主任多次协商,考虑到义务人的履行能力,劝说权利人在给付数额上作出一些让步,要求义务人通过多方筹借款项,今年2月3日,在法官、当事人双方的村领导,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义务人一次性给付权利人现金人民币32000元,终于使僵持数月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