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院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原则,切实关注和保障民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注重依法行使释明权。该院在进行远程电子立案时,详细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审理期限、举证期限等相关问题,由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起诉行为,防止因诉讼耽误农活。

二是注重调解促和谐。为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涉农诉讼案件,积极推行庭前调解,快速结案;坚持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相结合,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便民措施解民忧。对土地纠纷、农资买卖等纠纷,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尽快化解矛盾,排除纠纷;积极推行巡回办案制度,对当事人因农活忙、年老行动不便到庭的案件,审判人员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四是普法宣传防纠纷。该院积极延伸普法宣传领域,多次组织法官送法到集市、村庄等将农民关心的土地纠纷、民间借贷等相关法律知识,印成宣传单免费发放,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防止矛盾激化,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