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立案规范化建设突出“三化”
作者:张统全 发布时间:2008-03-05 浏览次数:673
本网徐州讯:今年来,新沂法院切实加强立案规范化建设,针对立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对策,严格监督,狠抓管理,突出“三化”,增强立案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科学排期开庭,促进审判公开,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牢固树立效率观念,做到案件立得快,排期开庭及时,审限跟踪到位,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立案管理规范化。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公开审判措施,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该院将案件的基本信息全部上网公开,自动生成、统计案件信息,实现了案件从立案、审判、宣判、执行、归档每一个环节均在网络公开,有效地对审判的每一个环节适时监督,杜绝了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优化了人员组合,方便了案件查阅工作。
二是电脑排期网络化。案件立案后,立案法官根据案件的信息,并参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在立案信息管理系统中确定案件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和开庭时间,严格按照立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开庭审理。对需进行再次开庭的,由审判部门提出再次开庭申请后交由立案庭,由立案庭根据上述操作程序重新进行排期。同时立案庭还通过对审判法庭的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审判庭遵守排期开庭的督促和落实,有效防止了审判人员的随意性。
三是审限监督公开化。立案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审限会自动进行监督,在法定期限届满10日前不能将案件的结案信息录入立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的案件承办人,立案信息管理系统将发出审限警示。院领导、立案庭对全院案件的进展情况均可通过法院信息系统进行阅览,实行案件的审限跟踪监督,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立案庭发出审限催办单,限期予以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