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省、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方案,出台《扬中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到“六个强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维稳领导。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院领导轮流带班和干警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健全涉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是强化风险评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工作环节,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发信访的涉诉矛盾纠纷潜在风险进行先期研判和综合评估,把可能发生进京赴省访作为评估重点,根据风险大小制定相应预案,把可能影响和谐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纠纷排查。通过各庭局排查、信访接待发现、涉法舆情浏览等多种方式,拉网式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司法安全隐患因素,分类整理建立档案,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制订详细化解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

 

四是强化舆情应对。完善全院司法舆情应对网络,要求专兼职司法舆情员每天定时浏览各类网络,一旦发现涉法舆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同时由办公室立即启动涉诉舆情联运处置预案,分管领导直接指挥,明确专人对涉诉舆情进行监控、研判、引导和应对,确保及时引导和有效处置。

 

五是强化综合化解。严格执行院庭长接待日和领导下访制度,每月在新闻媒体上提前公布,准时接待来访群众,使当事人投诉有门,有效化解各类初信初访。建立重点上访老户“信访档案”,加强与村镇基层组织协调配合,通过信息反馈、及时约谈、协同作战等方式,全力化解,合力稳控,尽可能将欲进京访的当事人吸附在基层。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在全院进一步明确“谁制造信访、谁承担责任”的问责导向,凡是发生集体访、越级访、重点人员失控以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五查”,根据查明的事实情况挂钩责任追究,切实加大信访维稳问责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