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227,市中院召开审判长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宣布市中院第四届审判长选任名单,并作出对部分中层干部和审判长进行交流轮岗的决定。这是市中院党组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干部交流的指示精神,积极贯彻全市政法会议精神,按照《苏州市政法干警转任交流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组书记、院长叶兆伟在会议上对干部调整谈了两点意见,特别就加强市中院审判长以上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叶兆伟院长指出,对干部进行适当、定期的交流是贯彻党的干部政策的需要,是落实人民群众对法院干部轮岗交流呼声的需要,是从法院实际出发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需要,这是对法院事业负责,对干部关心爱护的表现。

叶兆伟院长对干部交流后的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被交流干部要自觉服从这次干部调整。要真心体会党组实行干部轮岗交流的出发点,不讲条件、不谈困难,真心地服从,愉快地接受。二是被交流干部要尽快完成岗位的调整和角色转换。到新的岗位后要加强学习,尽早熟悉,努力缩短适应期。要把原有部门的好作风带到新部门,愉快领受新的任务,积极完成工作。三是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好这次调整。要不讲条件地服从党组安排,积极支持配合调整工作,确保干部调整有条不紊地进行。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工作,努力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市中院将认真研究干部交流的方法和途径,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干部实行定期、适当的轮岗交流。五是全体审判长以上干部要争当全院、全市法院干警的表率。</p><p>在谈到加强审判长以上干部队伍建设时,叶兆伟院长特别强调,市中院审判长以上干部要时刻意识到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责任,时刻提醒自己要努力争当全院、全市法院干警的表率。他要求全体审判长以上干部,第一,要加强审判管理。要充分认识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动脑筋、想办法,研究对策和措施,狠抓具体落实,提高审判质效,确保2008年市中院各项审判管理质效取得显著进步,确保各项指标在全省保持中等以上水平。第二,要坚持重心下移。根据新的审判工作形势变化,如何加强对下指导将成为市中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一方面要切实修改和完善对下考核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引导基层法院突出法院工作主线,健康良性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业务指导,统一基层法院执法尺度,尽可能防止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发生。第三,要以反腐倡廉为重点,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要强化忧患意识,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从反腐倡廉的角度,管好队伍,规范行为,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最后,叶兆伟院长语重心长地告诫全体审判长以上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到七多七少,多一点团结协作,少一点摩擦纠葛;多一点提醒监督,少一点掩饰放纵;多一点自省,少一点自负;多一点学习,少一点应酬;多一点思考,少一点娱乐;多一点陪伴家人,少一点结交社会朋友;多一点忍受寂寞,少一点贪图浮华。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冬青主持会议,他要求全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叶兆伟院长讲话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调整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任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