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为“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出招
作者:王扬 发布时间:2008-03-03 浏览次数:639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为深入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采取了五项举措,即: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督查、宣传等工作;二、深入动员,提高认识。召开创建活动动员会,学习苏高法[2007]409号文和上级法院领导有关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广大干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内网、电子显示屏、公开宣传栏等载体,通过廉政文化、审务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利于促进创建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四、点面结合,重点突破。根据“廉洁司法示范庭”的五项创建标准,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五个方面全面开展工作。同时,有重点的实行廉政建设月报表制度、深入贯彻省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暂行规定、对机关作风进行进一步整顿;五、季度考评,年终评比。从08年1月份开始,该院对参评的13个部门采取季度考评,年中评比的方式每年评出5个“廉洁司法示范庭”。凡连续两年被评为本院“廉洁司法示范庭”的部门,院党组将其向上级推荐申报省、徐州市“廉洁司法示范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