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沧浪法院行政庭八项措施积极争创“廉洁示范庭”
作者:华建文 发布时间:2008-02-22 浏览次数:620
本网苏州讯:为认真贯彻落实法院关于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精神,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沧浪法院行政庭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八项措施积极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
一是提高认识。要求全庭法官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法院的现时情况,切实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行政庭从2008年2月开始到12月,每个月确定一个教育主题,围绕开展一次教育活动,在全庭展开大讨论,使全庭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是落实责任。 建立“一对一”负责制,院领导与行政庭庭长廉政责任状,庭长与本部门干警签订廉政责任状。庭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将全面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经常检查、督促所属人员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
三是规范制度。继续坚持全庭讨论案件制度,将案件的说情风屏蔽于集体讨论案件制度之外;制定行政庭业外活动准则,严格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保证全庭干警不发生违反《六条禁令》和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中所禁止的问题。设立廉政自律台帐,对拒收、拒请和据说情的廉政行为予以登记,对廉洁自律的法官予以表扬。制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操作流程》,从制度上避免在行政案件协调中不廉洁的事件发生。
四是内外监督。所有行政案件都实行“一员两卡”制度,每个案件都聘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同时附上了两张卡??《廉政监督意见卡》和《办案廉洁自律卡》,内外并举,对法官廉洁办案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强化公开。强化公开审判制度,使司法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创建司法“廉洁司法示范庭”承诺书》,并将该承诺书和全庭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的照片制作成宣传牌在审判场所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监督。每季度邀请行政机关和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每半年组织召开行政机关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六注重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载体宣传行政审判案件,延伸办案的社会效果,通过案件扩大行政审判廉洁司法的影响,树立司法权威。要求干警要积极撰写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调研文章,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调研文章不低于2篇,向省院“行政法苑”廉政司法活动专栏报送廉政宣传调研文章不低于4篇。
七从严考核。强化廉政考核力度,加强对责任人的督促、指导与检查,从日常工作运行态势中找问题、查不足,防患未然。制定廉政考核方案,每季度对照廉政考核方案,从督办案件、投诉率、改判率、意见卡、观摩庭、宣传文章等方面进行从严考核。
八及时总结。每季度要对干警的廉政建设情况对照“创建标准”进行一次总结,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上报院纪检监察室;年底将积极申报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