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四措并举 全力开创商事审判工作新发展
作者:胥苏江 丁惠 发布时间:2008-02-22 浏览次数:599
一、加强案件审判流程的管理监督。强化案件各个流转
环节的效率监控,提高办案效率。每天及时去立案庭取案,案件到庭后庭长分案,再由专人负责登记案卷并当天邮寄或送达开庭传票等,除有特殊情况一律于当天统一排期开庭,做好案件开庭的庭审记录,对合议庭案件的合议庭笔录必须由审判人员亲自签名,若有疑难复杂案件需要通案的,需提前交三份审理报告,并于每周五下午通案学习。
二、加强案件审判质量的管理监督。改进案件审判质量检查方式,把检查的重心从结案后对案件质量的集中评查转向事前、事中对审判质量的跟踪评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把好规范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质量关口。采取程序与实体并重机制,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加大对案件程序的管理力度。严格遵守报结案手续,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后方能报结案,不因盲目追求结案率而忽视案件质量。
三、加强法律文书和卷宗的校对审查。法律文书由书记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初校对,再由书记员与承办人进行复核校对后,分别签字盖章送庭长审签。卷宗的归档,也是由书记员、承办人检查后统一由副庭长总检。每月报结案件数要以提交的卷宗数为准,保证案件数量、案卷名号、结案方式等数据一一对应。
四、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人人落实到位。要求干警人人动笔,形成争先调研的浓厚氛围,取长补短,发挥各人擅长优势专题调研,增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战斗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调研工作队伍,提高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保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