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法庭判后答疑受群众赞扬
作者:董正远 臧全思 发布时间:2008-02-22 浏览次数:708
本网盐城讯:针对少数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或对裁判有异议而屡屡上访这一问题,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刘庄法庭从年初开始实行了判后答疑制度。年初以来取得了初步成效,在社会上受到了好评。
该庭以前每年接信访50多件次,不服判上访的也有10多人。该庭发现上访多数原因是对法院判决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院对适用等方面不理解,对此,该院实行了判后答疑制度,并制定了实施细则在全院推行。
在实施过程中,该庭根据案件的类型将判后答疑分为宣判答疑和申诉答疑两大类,要求每一个法官就其审判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依据法律作出准确的答复,使持疑者心服口服。有一桩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给付原告黄砂款,但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原告对此结果极为不满,并一度要求上诉,认为还应补偿其资金占用损失费等。审判人员依据法律规定,从程序到实体处理,对原告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使原告从法律的角度真正理解到裁判程序的合法性和实体的公正性,消除了疑惑,服判息诉。
刘庄法庭实行判后答疑制度以来,该庭的信访接待人次明显减少,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