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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军 发布时间:2008-02-21 浏览次数:1597
本网徐州讯:八年前,我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法院工作。八年的时间使我认识到,法院是正义与邪恶的分水岭,是辨别是非曲直的裁判所,是彰表正义、净化心灵的神圣殿堂。在法院工作的八年,耳闻目睹,见到过一个人逐步走向犯罪的心路历程,见到过罪犯得到惩处被害人欣慰的眼泪,见到过正义得到申张群众欢喜的雀跃。所有这些,使我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体会到司法的魅力,更明白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使我决心做一个正直的人,坚守良心美德,撼卫神圣的法律,不为物欲而偏移,不为私利而动摇信念。西方有句谚语“清白的良心是一个温柔的枕头”,我一定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不负自己的良心,不负法院的培养。
来法院的八年,正是全国法院启动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审判职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时期。特别是2006年以来,新一届院领导班子组成后,锐意改革,创新进取,大胆进行了建院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工作体制创新,使人才资源尽可能优化配置;实行了“周讲月评”的工作制度,在工作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打破大锅饭,真正体现了干多干少不同的多劳多得分配观念,使全院干警形成了积极工作、立岗创先的良好工作态势。
在法院的八年,我不仅在工作和阅历上得到进步与积累,还在对待人生的态度上有了新的感悟。记得在一次学习教育活动中,院党组带领我们外出参观学习,使我见到了心仪已久的大海,汇百川于一身,纳千流于一体,海的博大,海的容纳,海的自我净化,都深深震撼着我渺小的个体,让我突然找到了消除人生烦恼的灵丹妙药,那就是以宽容的心去接纳,以平和的心去面对,以正直的心去净化。
我在法院,如同小溪汇入宽阔的海洋,如同小草一株根植于沃土的山野,如同一个孩子嬉闹于他温暖的家。夜坐静思,我和法院,个体与集体,我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在法院,法院的发展,我也尽了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模糊了我与法院的界限,只觉得我已不是单纯的个体,而法院已把我融在其中,我们共呼吸,同思想。正如法院的共同愿景“院兴我荣,为院增辉,团结求是,与时俱进。”
我爱法院,他年轻有为,充满激情;我爱法院,他思维敏捷,充满智慧;我爱法院,他成熟稳健,充满力量。我爱法院,我愿意和他同舟共济,一起向前,去收获更加丰硕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