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作者:王扬 发布时间:2008-02-21 浏览次数:702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严格考核,在增强责任意识上下功夫。该院把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每庭每年为群众上法制课不少于1次;书面司法建议每年不少于1件;刑庭每人每年至少安排1次对少年犯、缓刑犯的回访;立案庭和信访室要热情接待当事人的来信来访,防止群体性闹事或越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立案。二是抓好法制宣传,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教育进社区”等活动,努力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乡镇集市设法律宣传点,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通过走访辖区内企业,并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三是建立调解机制,在牢抓审判业务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大调解格局,努力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在构建联动机制上下功夫。积极与司法局协调联系,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统筹指导村、镇的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劳动、土地等行政机关的联系,促使矛盾纠纷在非诉阶段化解,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在行政调解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