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见报后,东台法院迅速召开院务会进行学习讨论,认真研究贯彻与对接《指导意见》的措施,进一步创新和优化审判管理工作。

一是形成合力,推动全员管理。加强宏观和微观管理,强化层级管理,理顺审委会、院长、庭长和合议庭之间的关系,强化合议庭内部监督制约。完成审判质效管理与岗位目标考核的有机对接,增加管理分值,将法官的兴奋点和注意力吸引到自律管理上来,构建宏观与微观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审判管理态势。

二是提升能力,促进中观管理。深入落实《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开展以庭长为考评对象的“五评五比”工作,“五评”即庭审能力、案件质量分析、法官案例分析、质效指标数据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点评;“五比”即比审判质量效率、比审判社会效果、比审判业务能力、比业绩考评档案管理、比审判管理成效,实现审判管理能力提升、综合效应增强;审判质效提升、社会效果增强的“双升双强”的审判管理目标

三是激发活力,硬化质量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质意识的增强和质量水平的提高。对发改案件、瑕疵案件、投诉较多的案件进行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定期评查案件质量,严格评定案件质量等次;常态化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庭审小结考核和疑难案件研讨;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四是挖掘潜力,强化审限管理。健全审核把关、庭长监控、流程管理、专项评查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案件隐性超审限,着力提升审判效率。着力解决结案不均衡问题,防止盲目追求指标、违反审判规律现象的发生。突出对各类案件结收比、“四项”案件未结率和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等反映审判效率指标数据的监控、评估和通报。

五是加大压力,推进专项管理。突出重点,重点重抓,增强专项审判管理实效。加强对审判工作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的监控,强化指标数据的分析运用,充分发挥质效指标对审判决策的参考作用和对法官的导向、激励作用;针对审判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加大专项评查工作力度和通报力度,并着手建立整改情况专项通报制度,对有关问题通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