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作为徐州市法院系统的司法规范化试点单位,睢宁法院民一庭积极探索规范化建庭之路,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2008年,该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整合人力资源,对案件流程管理进行了全面调整,实施案件流程规范化。

一是设立专职内勤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对立案庭移交来的诉讼材料,由内勤审查登记并及时分配给承办法官,对立案时缺少的必要材料,由内勤与立案庭联系补充。

二是设立由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的调查、保全、送达实施组。承办法官审阅诉讼材料后安排庭审计划。如需庭前调查、诉讼保全、司法鉴定委托等,由法官制定调查提纲或裁定书,具体手续转交给实施组办理;对需要庭前调解或者径行开庭审理的,由法官初定日期后,转交实施组。实施组接受案卷后,负责安排开庭时间及法庭,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送达完毕后,将案卷退还给承办法官。

三是充分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庭审笔录及相关法律文书,由书记员及时输入系统,涉及案件因公告、鉴定等需要扣除审限的,由承办法官将审判后的相关手续交给管理员,输入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于结案当日将案卷材料转给专职内勤完成网上结案的申报手续。

四是案卷集中管理。书记员将装订完毕的卷宗移交专职内勤进行审查,对不合格的退回书记员处重新整理,对合格的卷宗登记造册,及时归档。

通过对接收案件、排期开庭、庭审记录、结案申报、审限扣除、卷宗管理等案件整个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以规范促公正高效,大大提高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