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针对审判、执行工作容易诱发当事人上访,激化社会矛盾的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

一是设立立案调解组。该院出台了《关于民事案件庭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落实立案调解的具体措施,完善立案调解工作,以取得庭前调解明星效果。

二是指定专人开展立案调解。挑选2名审判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负责庭前调解工作,对受理的案件一律由立案庭先“筛选过滤”,对一些因债务、合同、交通事故和家庭矛盾等引发的简易纠纷立即进行调解,通过分流调解,使部分案件在立案阶段就得到快速解决,为相关业务部门缓解了审判压力。

三是建立人民调解制度。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开办法律门诊、开通法律热线,预约接受人民调解员的咨询和所联系点进行业务指导,建立便民服务长效机制;深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让人民调解在诉前、诉中都发挥作用,促使当事人尽可能自愿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