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18天内多次向中学生勒索钱财,共得香烟两包现金百余元。日前,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对该起影响恶劣的案件当庭作出判决,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牛武威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今年刚20岁的被告人牛武威家住苏中地区革命老区,初中毕业后学了个驾驶技术,在南方给人家开车。

20073月因驾驶证年审返回家乡。一次闲聊时,邻居小青年李某向被告人牛武威诉苦,说他被附近学校的中学生廖某欺负过,被告人牛武威当即表示甘为朋友两肋插刀,由他出面摆平此事。

330,被告人牛武威应李某的要求,到学校找中学生廖某的麻烦,廖某因害怕,遂买了2包红南京香烟让同学交给被告人。41,被告人拿到2包红南京香烟后,又提出让廖某另拿2包中华香烟“打招呼”。次日,廖某交给被告人现金67元。其后几日内,被告人又先后两次向廖某强索人民币77元。

此外,被告人牛武威又采用恐吓手段,向其他三名学生强索香烟或现金,在遭拒绝后甚至将其中一名学生拦在厕所里无故殴打。一时间,当地学生和家长人心惶惶,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侦破工作,一举将气焰嚣张的被告人牛武威抓获归案。当地百姓额手相庆,校园也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案发后,被告人退出人民币160元归还被害人廖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武威多次以未成年学生为侵害对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系初犯,其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愿承担监管职责,可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