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近日,常州市天宁区领导为表彰天宁区人民法院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所作的贡献,专门授予天宁法院“司法大调解 化解社会矛盾贡献奖”,并给予20万元物质奖励。去年,天宁法院牢固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积极运用和谐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妥善高效审执了一批被拆迁居民、企业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在今年一个月多月中,该院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力倡导有情拆迁、平稳拆迁、和谐拆迁,高效稳妥地化解了大量拆迁矛盾,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降低到最小限度,为推进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该院在工作中做到。
  一是在理念上突出一个“新”字。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共赢互利、和谐拆迁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城市建设发展成果,使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都能在社会发展中共赢互利。全院干警特别是院领导充分认识加快城市改造,美化居住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统一到城市发展大局上,统一到最大限度缓解拆迁矛盾上,进一步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立足点和切入点,找准有效化解矛盾的着力点和关键点,确保服从法律和服务大局有机统一,实现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互协调。
  二是在机制上围绕一个“全”字。着力建立完善有效化解矛盾,妥善平衡利益的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承办法官在化解拆迁矛盾中的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冲突的协调机制、利益平衡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利益保护机制和利益纠纷的化解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关系,实现以人为本。进一步健全挂钩联系、服务指导、矛盾排查、联席会议等诉调无缝对接机制,在全区聘请了68位协助执行信息员和23名特邀调解员,在辖区6个街道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机制。
  三是在方法上注重一个“调”字。将调解、协调工作贯穿与审理执行房屋拆迁案件的全过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认真贯彻矛盾易激化案件必调、群体性案件必调、有上访苗头案件必调的“三必调”原则,力争通过调解,彻底解决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全面排查房屋拆迁案件审理、执行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切实做好细致的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陈诉、申辩、困难和不满,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地方政策的相关规定,解释补偿标准、裁决依据的合法性,通过采取多次上门、分析对比、利益衡量等方法,尽最大可能做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其自愿搬迁。院庭两级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通过听取案情汇报、亲赴现场调查,走访社区群众、探望慰问困难拆迁户、春节前送温暖等方式,全面了解当事人利益冲突产生的原因,抚慰当事人的情绪,排解当事人的忧虑,最大限度地降低司法强拆的比例。同时,多次与当地街道党委、社区集体组织领导、开发商联系沟通,协调解决房屋拆迁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居者有其屋。
  四是在效果上力求一个“实”字。把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理顺了当事人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安宁作为评价法官解决纠纷能力的标准,以案结事了作为最高追求和终极目标,实实在在为依法推进城市建设服务,为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服务,为高效平稳拆迁服务。对涉及房屋拆迁的案件,该受理的及时受理,畅通矛盾缓解渠道;对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严格依法保护,并及时协调落实;对有关政策规定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按照法律原则,保护被拆迁人的正当权益。今年以来的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该院通过开展房屋拆迁案件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共妥善审理执结房屋拆迁案件22件,在原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与开发商协调,为8位生活比较困难的被拆迁户多争取利益36万余元,并发放司法救助基金16万元,所有案件均以调解、协调结案而告终,无一强制执行,为开发商加快建设赢得了时间,为被拆迁户改善居住条件争取了利益,取得了当事人双赢的效果,达到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