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在南京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中再创佳绩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2-18 浏览次数:661
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市社会科学院与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隆重举行了南京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暨南京市第三届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颁奖大会,对获奖个人与单位进行了表彰。南京法院共有15项成果获奖,并再次荣获组织工作先进奖。
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每两年举行一次,该奖项为副省级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奖,是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最高奖励。在这次评奖工作中,全市两级法院共报送成果28项,经过严格评审,由市中院研究室、民三庭撰写的《南京市中小科技企业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调查报告》、玄武法院姚正陆 、玄武区委办公室刘云撰写的《审判管理若干问题构想》等2篇文章获得二等奖。任志中 、汪敏 撰写的《替甲基苯丙胺、替苯丙胺在刑法中的应然归属的理性思考》等6篇文章获得三等奖;王亚明撰写的《历史法学派思想对我国纠纷解决方式的启示》等7篇文章获得优秀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