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日,苏州相城区法院专门设立调解工作办公室,积极探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诉调对接”工作的新突破。

调解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资深的民事审判法官担任,主要承担4项职能:一是主持调解。主持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委托有关组织、单位、部门和个人调解,邀请公安、劳动保障等单位和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协助调解。二是指导调解。对人民调解组织及有关人员进行调解业务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三是总结调解。组织法官调研业务培训,总结、推广诉讼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四是确认调解。推进“诉调对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调解协议,及时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

相城区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办公室,是建设“法治相城”、“平安相城”、“和谐相城”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途径。它的设立,必将为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区域和谐社会建设开创新局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