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阜宁法院向全院各部门印发文件,专门部署开展2008年调研宣传月活动,这是该院党组新年抓调研宣传工作的又一扎实举措。文件按最高院公布的11个调研课题确定了论文选题范围,活动时间从2008220520,历时3个月;文件规定35岁以下的干警每人必须撰写一篇调研论文,50岁以上的干警则必须撰写一篇宣传文章。为了搞好这次活动,该院还专门成立了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论文评审小组,院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

2008年调研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将为阜宁县法院调研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