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促进审执工作
作者: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2-03 浏览次数:717
本网苏州讯:2007来,张家港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有效助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去年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781件1118人次,参与调解、执行案件158件,参与接访群众200余人,合议庭案件参审率达80%以上,全年参审案件发改率为零。
一是科学配置陪审员资源,为陪审工作提供人力保障。针对首批人民陪审员均有固定工作岗位、职业分布单一、陪审时间较为紧张等实际情况,该院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扩大人民陪审员候选范围,增选了11名人民陪审员,实现了陪审员队伍男女比例、年龄结构、党派职业的合理分布,提高了陪审工作的效率。
二是灵活使用陪审员力量,最大程度发挥陪审员作用。该院选任人民陪审员30名,大都来自与普通群众密切联系的基层岗位,在参审过程中,该院注重发挥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等优势,合理安排陪审员参与信访接待、送达、调查、调解等审判环节,充分调动陪审员积极性,配合、辅助审判人员调解民事案件,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拓宽陪审员培训思路,提升陪审工作质量。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岗前培训、续职培训、专项法律培训等培训活动,把参加培训工作作为陪审员的一项待遇和资格加以严格落实,并为每位陪审员征订了《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及相关法律书籍,切实提高了陪审员法律素养和参审能力,陪审员范玉生还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了相关调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