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行政审判注重协调,有效化解“官民”纠纷
作者:焦琰茹 发布时间:2008-01-31 浏览次数:672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行政庭在行政审判中强化“协调”意识,加大“协调”力度,对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明显错误、处罚显失公正或行政收费有误等案件,大量通过案外“协调”解决,建议和促成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动员原告申请撤诉,从而终结诉讼。
07年在审结的117件案件中,经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协调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行政相对人主动提出撤诉的案件有46件,占案件总数的39.3%。在审结的132件非诉案件中,经法院的居间协调,行政相对人自行履行处罚决定的64件,占总数的48.5%。这样在短期内有效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诉争,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