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推出十条便民诉讼措施
作者:胡明 发布时间:2008-01-30 浏览次数:697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为进一步实践“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宗旨,方便群众诉讼,近期制定十项便民措施,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一、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接待工作。把法院的门面房收回设立专门的窗口,按排两个人专人进行接待,做到来访有人接谈、来信有回音、申诉有结果,确保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二、加大诉讼前和诉讼中的调解工作力度。及时化解简易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降低诉讼成本。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诉前化解案件70余件 ,诉中速裁400多件,平均审理天数只有8天,调撤率达85%。
三、建立“假日”法庭。在不影响当事人工作的情况下及时解决纠纷;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原则,随时办理涉农诉讼案件。
四、为外地客商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牢固树立“人人是投资环境,处处是投资场所”的意识,对外来客商提起的诉讼优先立案、优先移送、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五、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向涉诉群众发放便民诉讼宣传手册,进行提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17种法律风险,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
六、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执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到位,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07年减免诉讼费30多万元。
七、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维护案件胜诉方的权益,不打法律白条。
八、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排期开庭,电子屏幕告示,最大限度吸纳群众旁听案件审判,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九、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和滨海电视台、《今日滨海》报联手建立专栏,宣传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宣传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十、提高法官队伍总体素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约束法官职业行为,出台规范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关系的相关文件,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