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重信息广宣传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8-01-28 浏览次数:719
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将其提高到提升法院工作层次、司法形象、司法能力的高度来抓,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更新工作理念。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院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宣传信息的管理。站在法院总体工作的高度和提升法官形象的角度部署宣传信息工作,院长亲自过问全院的信息工作,出思路、立题目、严把关。每一篇信息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核稿,院长审稿后签发,从而确保信息质量。领导小组对宣传信息经常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了宣传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前瞻性。
二、措施得力,力促工作成效。该院对宣传信息工作实行“特殊政策”。该院规定,宣传信息人员必须阅读上级发文、简报等,以便掌握上级党委和法院的相关政策、动态,从而能够抓住宣传信息的重点和要点,找准宣传信息方向;所有重大活动安排部署以及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宣传信息人员必须列席,以更准确地掌握党组的工作思路,从而增强信息反馈的及时性、针对性;法院其他重要活动均有信息员全程参与,要求有活动必有宣传信息。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由各庭、局室负责人参加的宣传信息工作例会,通报各部门的宣传信息任务完成情况及稿件提供情况,对宣传信息实行动态跟踪。
三、强化管理,构建长效机制。把宣传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个人,各部门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完不成任务的实行问责制,追究庭、室、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遗漏宣传信息资源的,按照岗位责任目标扣分。宣传、信息稿件被采用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分。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畅通渠道,拓宽工作载体。加强上下互动,内外联动,保持与上级法院和新闻媒体的“双向”联系,提高稿件质量,提高采用率。扎根基层宣传阵地,2007年度该院被《新区通讯》、走进新区等基层媒体录用400余篇;抢占市级以上媒体,2007年在《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新闻网等媒体上发表文章300余篇;在《江苏法制报》、江苏法院网、江苏新闻网等媒体上发表180篇;争取国家级媒体,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发表44篇;2007年度该院有3篇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专报采用,总计宣传信息935篇,有力地宣传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