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四项措施服务经济发展
作者:周建华 徐蕾 发布时间:2008-01-28 浏览次数:585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立足自身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环境优化,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刑事、民商事、行政及其他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及时解决各类纠纷,理顺各种关系,切实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为全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法律保障,为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创造宽松的法制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从维护大局稳定的角度出发,积极稳妥地审理好群体性纠纷及其他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巡回审判工作,认真妥善审理“三农”案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是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的运用与建设,抓好清案工作,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真正得到切实有效地维护;严格执行程序,完善执行管理,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原材料和重大设备,一般不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