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干警家属积极参与“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
作者:雷震 发布时间:2008-01-28 浏览次数:581
本网淮安讯:23日,金湖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及干警家属大会,对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进行部署,同时动员干警家属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配合法院有效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保证干警秉公执法,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全力支持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争当“廉内助”,勇做反腐倡廉的促进派。
自省高院部署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以来,金湖法院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重点、明确要求,使创建活动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在此基础上,该院认为,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干警是创建的主体、是关键,但更离不开干警家属支持和参与,在创建活动中应当把干警和干警家属融为一体,有机结合,才能互促互进,相得益彰。
该院把干警家属融入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的做法,得到了广大干警家属的理解、支持和响应,自发倡议:一、遵纪守法,奉行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营造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支持配偶工作;二、不影响配偶审理案件,不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打听案情和说情、打招呼、不收受礼金、礼券、礼品;三、提醒配偶不在家中或在其他场合接到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自觉抵制权势、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扰;四、督促配偶执行好省法院制定的“六条禁令”和法官“十个不准”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五、从珍惜家庭、关爱亲人的高度,常提醒配偶时刻保持廉洁意识,多敲自律鼓、常吹廉洁风,引好航、把好舵,担负起干警家属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作贡献。